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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级消防门在使用情况下要符合哪些要求
日期:2024-05-25 1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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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**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,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消防门作为**出口,但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**出口时,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;
2、建筑面积大于1000㎡的防火分区,直通室外的**出口不应少于2个;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㎡的防火分区,直通室外的**出口不应少于1个;
3、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《建规》第5.5.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%,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**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《建规》第5.5.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