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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门的防火分隔介绍
日期:2024-04-15 1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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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消防门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,通常用在防火墙上、楼梯间出入口或管井开口部位,要求能隔烟、火。消防门窗对防止烟、火的扩散和蔓延、减少损失起重要作用,因此,必须对其有严格要求。
在我国,根据相关规范消防门划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级,其耐火极限:甲级应为1.20h;乙级应为0.90h;丙级应为0.60h。
1.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、通风、空调机房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隔墙,1.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。
2.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/㎡的房间隔墙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.00h,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消防门。
3.锅炉房、变压器室、柴油发电机房(等危险性较大的房间)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,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消防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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